关于转发市商务局“扶持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4 15:33:38 来源: 作者:
关于转发市商务局“扶持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转发市商务局关于“扶持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内容,请对照文件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有否项目需上报,请与商联会秘书处或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联系,月底前上报汇总结束,请速报。联系电话:56911016;58222656.
张家港市商业联合会
2014年11月24日
附:《扶持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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