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员企业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张家港市商业联合会
张商联(2010)第2号
--------------★---------------
关于会员企业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部分会员企业融资难的实际情况,经我会与民生银行多次协商,民生银行同意给我商业联合会10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融资对象
张家港市商业联合会会员单位,且符合融资条件的企业。
二、融资形式和条件
1、抵押及共同担保方式。利率不低于基准上浮20%(银行综合收益)。共同担保方式要求保证人本地有房产,其控制资产不低于所担保金额,并按以下标准执行: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净资产 | 最高抵押率 |
| 厂房土地抵押+非关系自然人保证 | 不低于300万元 | 70% |
| 商用房抵押+非关系自然人保证 | 不低于200万元 | 90% |
| 住宅抵押+非关系自然人保证 | 不低于100万元 | 100% |
| 最高授信额度 | 家庭及企业资产规模 | 年销售额 |
| 100万元 | 500万元(含)以下 | 500万元(含)以下 |
| 200万元 | 500—1000万元(含 ) | 500—1000万元(含 ) |
| 300万元 | 1000万元以上 | 1000万元以上 |
民生银行张家港市支行。需融资的企业可及时与民生银行张家港市支行联系,联系人:姜燕 电话:13915466738
张家港市商业联合会
二○一○年七月七日
- 上一篇:关于办公地点暂时搬迁的通知
- 下一篇:通知
图片新闻
新闻热点
持续关注
关于召开张家港市商业联合会 二届六次会员大会暨春节团拜会的通知01-10
关于组织会员单位负责人外出参观考察的通知03-15
市委书记给全市党员干部来信了!11-26
关于召开商贸企业转型升级专题会议的通知08-17
张家港市商业联合会诚信建设推进会08-08
【会长单位】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商场有限责任公司04-20
二届五次会员大会暨春节团拜会01-22
关于召开诚信建设推进会的通知07-30
版权所有 © 张家港市商业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