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明确,国务院同意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是全省最早批准设立的13个省级开发区之一,开发区行政区域总面积153平方公里,2010年在全省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排序中位列同类开发区第3位,2011年荣获“中国最具发展潜力园区”前10项。
至此,苏州国家级开发区已经达到10家。(来源:苏州市商务局网站)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是全省最早批准设立的13个省级开发区之一,开发区行政区域总面积153平方公里,2010年在全省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排序中位列同类开发区第3位,2011年荣获“中国最具发展潜力园区”前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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